什么是综合计时?
综合计时是一种工时计算方法,允许在一个预定的周期内(如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对工作小时数进行平均分配。这意味着员工在某些周内可能会工作更长时间,而在其他周内则工作时间更短,但在整个计算周期(比如一年)内,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定义分别如下:
标准工时制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原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时的2432小时怎么来的?
- 全年正常工作时间(只包括周一到周五,不算节假日和周末)是2000小时。
2000这么得来的:一年365天-11天法定假-52个周末共104天=250天,250天*每天8小时=2000小时。 -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36小时。因此,全年加班时限为:36小时/月 × 12月 = 432小时
将正常工作时长和加班时长合并,我们可以得出全年最大总工时:
全年正常工作时长(2000小时)加上全年加班时限(432小时),全年最大总工时为:2000小时 + 432小时 = 2432小时
综合计时制度需要审批吗?
需要劳动部门(人社局)审批后才能执行。由于综合计时是标准工作制以外的特殊工时制度,因此综合计算工时需要人社局审批,企业不可以自行决定。
综合计时下,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违法吗?
在实行综合计时的情况下,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不违法。加班时限的合法性不是单独按月计算加班时间是否超过36小时,而是要在全年的工作总时长范围内进行考量。这种综合性的计算方式更有助于企业和员工在确保法律合规的同时,灵活安排工作和休息。
如果一份综合计时审批文件,是按照一年来计算的,某企业全年正常上班时间加上加班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则属于合法。如果超过了2432小时,则为综合加班超时,属于违法行为。
综合计时下,加班费如何计算?
在综合计时制度下,严格来说,不存在周末加班的概念,只存在“延长加班”的概念,因此,企业可以只支付1.5倍的加班费。但是在市场经济调节下,很多企业虽然有了综合计时批文,仍然按照周末2倍来计算加班费,因此实际执行中,综合计时批文,形成了豁免加班时间,不豁免加班费
的普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