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社会责任验厂中, “灭火器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似乎成了铁规,在很多验厂标准里,关于消防安全的的不符合项的评分权重很大,而开一条“灭火器直接放在地面上”,也属于消防问题。因此,一条很小的问题,导致比较多的扣分,甚至直接导致验厂结果不通过。
实际上,法规并没有强制灭火器一定不能放在地面上。我们来看《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140-2005》这个法规,其中一条的条款如下:
5.1.3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灭火器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从而规定了灭火器的设置高度不能无限制地低下去,即一般不允许直接放在地面上。当然,对于那些环境条件很好的场所,如洁净室、专用电子计算机房等高档场所,也可以考虑将灭火器直接放在干燥、洁净的地面、地毯之上,但本规范不提倡将灭火器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推荐将灭火器放置在灭火器箱内。
在这个法规的开头术语说明部分,说明了“不应”,“不宜”的术语定义。“不宜”是允许有选择,不是强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最后更新时间 202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