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SA8000验厂标准的2014版全文详情,包含全部条文目录,内容很长,请收藏使用。SA8000目前正在修订新版本,但新版本还没有公布。
1. 童工
1.1 组织不得参与或支持使用上述定义的童工。
1.2 组织应制定、记录、保持纠正童工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并有效地向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传达。组织应提供足够的财政和其他支持,使这些儿童能够继续接受学校教育,直到不再是上述定义的儿童为止。
1.3 组织可以雇佣未成年工,但如果这些未成年工受义务教育法的约束,他们只能在课余时间工作。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未成年工人的上学、工作和交通时间总和不得超过每天10小时,在任何情况中,未成年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8小时。未成年工不得在夜间工作。
1.4 组织不得使儿童或未成年工人暴露于工作场所内外对其身心健康和发展有害或不安全的任何环境中。
2. 强迫或强制劳动
2.1 组织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国际劳动组织第29号公约中定义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监狱劳动,不得保留员工的身份证明原件。组织在招聘时不得要求员工支付 “押金”。
2.2 组织或向该组织提供劳动力的任何实体都不得扣留任何员工的工资、福利、财产或文件的任何部分,以迫使这些员工继续为该组织工作。
2.3 组织应确保雇佣费用或成本不全部或部分由工人承担。
2.4 员工在完成标准工作日后有权离开工作场所,并在向所在组织发出合理通知的情况下,有权自由终止雇佣关系。
2.5 组织或向组织提供劳动力的任何实体均不得从事或支持人口贩运。
3. 健康与安全
3.1 组织应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工作过程而引起、与工作有关或发生的潜在健康和安全事故以及职业伤害或疾病。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应根据行业部门的普遍安全和健康知识以及任何特定危险,尽量减少或消除工作场所中的所有危险因素。
3.2 组织应评估新妈妈、准妈妈和哺乳期妈妈的所有工作场所风险,包括因工作活动而产生的风险,以确保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或减少对她们健康和安全的任何风险。
3.3 在有效地减少或消除工作场所环境中所有危害的原因后,如果危害仍然存在,组织应免费为员工提供所需的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组织应提供急救并协助工人获得后续的医疗。
3.4 组织应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代表,负责确保为所有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并负责执行本标准中的健康和安全要求。
3.5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康与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管理层代表和工人平衡组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工人成员应由认可的工会代表担任,如果他们选择任职的话。在工会未指定代表或组织未成立工会的情况下,应由工人指定一名他们认为合适的代表。其决定应有效传达给所有员工。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再培训,以便称职地致力于不断改善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条件。组织应定期进行正式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风险评估,以识别并解决当前和潜在的健康和安全危害。评估记录以及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记录应予保留。
3.6 组织应定期向员工提供有效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必要时还应提供特定岗位的培训。在发生事故时,以及当技术的变化和(或)新机器的引进对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构成新的风险时,应对新员工和重新分配的员工重复进行此类培训。
3.7 组织应建立文件化程序,以检测、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消除或以其他方式应对潜在的健康与安全风险。组织应保持发生在工作场所里的、以及组织提供的所有住宅和房屋中的所有健康和安全事件的书面记录,无论该住宅或房屋是由服务提供者拥有、租赁或承包的。
3.8 组织应为所有员工免费提供清洁的厕所、饮用水、适当的用餐休息空间、以及(适用时)卫生的食品储存设施。
3.9 组织应确保为员工提供的任何宿舍设施(无论宿舍是组织拥有、租赁或从服务提供商处承包)是干净、安全的,并满足其基本需求。
3.10 所有员工都有权自行脱离迫在眉睫的严重危险,无需获得组织的许可。
4. 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
4.1 所有员工都应有权组建、加入和组织自己选择的工会,并代表自己与组织进行集体谈判。组织应尊重这一权利,并应有效地告知员工,他们可以自由地加入自己选择的工人组织,而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后果或遭到组织的报复。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工人组织或集体谈判的建立、运作或管理。
4.2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的情况下,组织应允许工人自由选举自己的代表。
4.3 组织应确保工会成员、工人代表和任何参与组织工人的员工不会因为其是工会成员、工人代表或参与组织工人而受到歧视、骚扰、恐吓或报复,并确保这些代表在工作场所能够接触到他们的成员。
5. 歧视
5.1 组织不得参与或支持在招聘、薪酬、获得培训、晋升、解雇或退休方面的歧视,不论种族、民族或区域或社会根源、种姓、出身、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家庭责任、婚姻状况、工会成员资格、政治观点、年龄或任何其他可能导致歧视的条件。
5.2 组织不得干涉员工行使其尊奉信仰或习俗的权利,或满足与种族、民族或社会出身、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家庭责任、工会成员资格、政治观点或任何其他可能引起歧视的条件有关的需要的权利。
5.3 组织不得允许在工作场所和组织提供的所有住宅和房屋(无论其拥有、租赁或从服务提供商处承包)中出现任何具有威胁、虐待、剥削或性胁迫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接触。
5.4 组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让员工进行怀孕或处女测试。
6. 惩戒措施
6.1 组织应以尊严和尊重的态度对待所有员工。组织不得参与或容忍对员工使用体罚、精神或身体胁迫、或言语侮辱。不允许任何粗暴或不人道的待遇。
7. 工作时间
7.1 该组织应遵守适用法律、集体谈判协议(如适用)以及关于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公共假日的行业标准。正常工作周(不包括加班)应由法律确定,但不得超过48小时。
7.2 每连续工作6天之后,员工应获得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本规则的例外情况仅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时:
a) 国家法律允许工作时间超过这一限制;并且
b)自由协商达成的集体谈判协议生效,允许将工作时间平均,包括充足的休息时间。
7.3 除7.4条规定的情况外,所有加班工作应该是自愿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周12小时,并且不得定期经常性的提出加班。
7.4 如果为了满足短期业务需求而需要加班,在组织与代表大多数劳动力的工人组织经过自由协商达成集体谈判协议后,组织可根据该协议要求加班。任何此类协议必须符合本章节中工作时间要素的其他要求。
8. 薪资报酬
8.1 组织应尊重员工获得生活工资的权利,并确保正常工作周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始终至少符合法律或行业最低标准,或集体谈判协议(如适用)。工资应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并提供一些可自由支配的收入。
8.2 组织不得出于纪律处分目的而扣减工资。只有当以下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此规则的例外情况才适用:
a) 国家法律允许出于纪律处分目的而扣减工资;并且
b)自由谈判达成的集体谈判协议已经生效,允许这种做法。
8.3 组织应确保在每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员工清楚详细地列明工资和福利构成。组织应以方便工人的方式依法提供所有到期的工资和福利,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延迟支付或以受限制的形式(如代金券、优惠券或期票)来支付。
8.4 所有加班均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集体谈判协议规定的倍率进行补偿。在法律未规定加班费倍率或没有集体谈判协议的国家,应按照组织的加班费倍率,或按照与现行行业标准相等的倍率,以较高者为准,对员工的加班进行补偿。
8.5 组织不得使用纯劳动性质的合同、连续的短期合同、和/或虚假学徒制,或其他方案来逃避履行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员工的义务。
9. 管理系统
9.1 政策、程序和记录
9.1.1 高级管理层应以所有适当的语言编写一份政策声明,告知员工其已选择遵守SA8000标准。
9.1.2 该政策声明应包括组织承诺遵守SA8000标准的所有要求,并尊重前文“规范性要素及其解释”章节中列出的国际文书。声明中还应承诺组织遵守国家法律、其他适用法律和组织所认同的其他要求。
9.1.3 该政策声明和SA8000标准应以适当和可理解的形式,在工作场所和组织提供的住宅和房产中醒目地展示,无论其是否拥有、租赁或从服务提供商处承包的住宅或房产。
9.1.4 组织应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实施SA8000标准。
9.1.5 这些政策和程序应以所有适当的语言有效地传达给员工,并使其易于获取。这些信息也应清楚地与客户、供应商、分包商和次级供应商共享。
9.1.6 组织应保持适当的记录,以证明其对SA8000标准的遵守和实施,包括本要素中包含的管理体系要求。应保留相关的记录,并向SA8000工人代表提供书面或口头总结。
9.1.7 组织应定期对其政策声明、政策、实施本标准的程序和绩效结果进行管理评审,以持续改进。
9.1.8 一经要求,组织应以有效的形式和方式向利益相关方公开其政策声明。
9.2 社会责任绩效小组
9.2.1 应建立一个社会绩效小组(SPT)来实施SA8000的所有要素。该小组应均衡地包括:
a) SA8000工人代表;和
b)管理层代表。
本标准的合规责任应完全由高级管理层承担。
9.2.2 在有工会的组织中,如果工会代表同意,社会绩效小组中的工人代表应由经认可的工会代表担任。在工会没有指定代表或组织没有工会的情况下,工人们可以从他们中间自由选举一个或多个SA8000工人代表。在任何情况下,SA8000工人代表都不应被视为工会代表的替代。
9.3 风险识别和评估
9.3.1 社会绩效小组应定期进行书面风险评估,以识别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本标准的领域并确定优先次序。社会绩效小组还应向高级管理层建议应对这些风险的行动。应对这些风险的行动应根据其严重程度或延迟响应将使其无法解决的情况来确定优先次序。
9.3.2 社会绩效小组应根据其建议的数据和数据收集技巧,并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意义的协商,来进行这些风险评估。
9.4 监督
9.4.1 社会绩效小组应有效地监督工作场所的活动,以便
a) 遵守本标准。
b) 实施有效解决SPT所确定的风险的行动;以及
c) 为满足组织的政策和本标准的要求而实施的系统的有效性。
社会绩效小组应有权向利益相关方收集信息或将其纳入其监督活动中。它还应与其他部门联系,研究、定义、分析和/或解决任何可能不符合SA8000标准的情况。
9.4.2 社会绩效小组还应促进常规的内部审计,并编写报告,向高级管理层说明为达到SA8000标准而采取的行动的绩效和益处,包括已确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记录。
9.4.3 社会绩效小组还应定期举行会议,审查进展情况,并确定可能采取的行动,以加强标准的实施。
9.5 内部参与和沟通
9.5.1 组织应证明其员工有效地理解SA8000的要求,并应通过日常沟通定期传达SA8000的要求。
9.6 投诉管理和解决
9.6.1 组织应建立一个保密、公正、非报复性和可访问的书面申诉程序,供员工和利益相关方就工作场所和/或不符合SA8000标准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报告或投诉。
9.6.2 组织应制定程序,对有关工作场所和/或不符合本标准或其实施政策和程序的投诉进行调查、跟踪和通报结果。这些结果应能被所有员工自由获取到,并在收到请求时提供给利益相关方。
9.6.3 组织不得因提供有关SA8000合规性的信息或提出其他工作场所的投诉而对任何员工或利益相关方进行惩戒、解雇或其他歧视。
9.7 外部验证和利益相关者参与
9.7.1 对于为证明其符合本标准要求而进行的通知和不通知的审核,组织应充分配合外部审核员,以确定在满足SA8000标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的严重性和频率。
9.7.2 组织应允许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以实现持续遵守SA8000标准。
9.8 纠正和预防措施
9.8.1 组织应制定及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政策和程序,并为此提供足够的资源。社会绩效小组会应确保这些行动得到有效执行。
9.8.2 社会绩效小组应保持包括时间表在内的记录,至少列出与SA8000有关的不符合项、其根本原因、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实施结果。
9.9 培训和能力建设
9.9.1 组织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为所有员工实施培训计划,以有效实施SA8000标准。组织应定期测量培训的有效性,并记录培训的内容和频率。
9.10 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
9.10.1 组应对其供应商/分包商、私营就业服务机构和次级供应商遵守SA8000标准的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在选择新的供应商/分包商、私营就业服务机构和次级供应商时,应采用同样的尽职调查方法。应记录组织为满足这一要求而开展的最低活动,其中应包括:
a) 向供应商/分包商、私营职业介绍所和次级供应商的高级领导层有效传达本标准的要求;
b) 评估供应商/分包商、私营就业服务机构和次级供应商的重大不合规风险。[注:“重大风险”的解释见指导文件];
c) 做出合理努力,确保供应商/分包商、私营就业服务机构和次级供应商以及组织在适当的时候充分解决这些重大风险,并根据组织影响这些实体的能力和资源进行优先排序;[注:指导文件中对“合理努力”作出了解释];和
d) 建立监测活动并跟踪供应商/分包商、私营就业服务机构和次级供应商的绩效,以确保这些重大风险得到有效解决。
9.10.2 当组织从归类为家庭工人的供应商/分包商或子供应商处接收、处理或推广商品和/或服务时,组织应采取有效行动,确保这些家庭工人获得与本标准要求的组织其他工人所获得的保护水平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