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CI劳工与人权审核条款:A-F章

RSCI的A-F章构成劳工与人权审核主干,共13个主条款。审核重点不是制度文件是否存在,而是制度是否覆盖全部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是否落实到工时、工资、合同、申诉和现场访谈中。

A章 一般管理

A.1 经营许可、行为准则与土地权属

工厂应持有适用法律要求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并在法律要求时提供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

书面行为准则应由高层管理者批准,至少覆盖一般管理、童工与青年员工、自由选择就业、员工权益、员工参与、工时与加班、消防、职业健康安全、化学品、环境、供应链管理、反垄断和反贿赂。全体员工应接受培训,并能说明准则的核心要求。

工厂还应保障审核员访问现场、文件和员工访谈,不得影响员工样本选择,不得提供虚假文件,不得行贿或威胁审核员。

常见证据:

  •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土地或场地使用证明;
  • 经高层批准并有版本日期的行为准则;
  • 各岗位员工培训记录和访谈记录;
  • 政府检查、整改记录和内部审核记录。

B章 童工与青年员工

B.1 未成年员工

员工年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就业年龄,也不得低于15岁或完成义务教育年龄中的较高者,除非符合ILO认可的例外。

工厂应保存完整、真实、带官方证明的年龄文件,不得用体检证明代替年龄证明。15至18岁青年员工不得从事夜班或危险工作,工作不得影响其健康、安全、道德和发展。生产区域应采取措施防止儿童进入。

常见证据:

  • 员工名册、身份证件和年龄核验记录;
  • 招聘、入职和年龄验证程序;
  • 青年员工岗位清单、工时和风险评估;
  • 厂区出入管理、访客和员工子女管理记录。

C章 自由选择就业

C.1 强迫劳动

工厂不得使用强迫劳动、契约劳动、债务束缚或其他非自愿劳动。员工应能自由离职,不得被扣押身份证、护照、银行卡或工资,不得通过招聘费、押金或债务限制其流动。

员工行动自由不应受到不合理限制。宿舍、厂区和外出管理规则不得以安全为名限制员工基本权利。劳务派遣人员、外籍员工、学生工和合同工同样适用。

常见证据:

  • 劳动合同、离职申请和离职记录;
  • 招聘费用、押金、贷款和工资扣款记录;
  • 身份证件保管制度及员工访谈;
  • 劳务中介合同、付款凭证和招聘流程;
  • 宿舍、门禁和外出管理规定。

D章 员工权益

D.1 骚扰、虐待与歧视

招聘、晋升、薪酬、培训、排班和解除劳动关系应基于技能和绩效,不得因性别、年龄、宗教、民族、种姓、出生、社会背景、残障、国籍、工会成员身份、政治观点、性取向、家庭责任、婚姻状况或疾病而歧视。

工厂应禁止身体、性、心理、语言骚扰,禁止虐待、恐吓和打击报复。发现投诉后应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D.2 劳动合同

员工应获得完整、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同等书面协议。合同应使用员工理解的语言,由雇主和员工双方签署,明确工作条件、工资、工时、岗位和其他重要条款。合同变更应有书面记录。

固定期限、临时、季节、青年、学徒、外籍、外地、小时工、月薪、残障和远程等不同员工类型均应有适用合同。

D.3 劳务中介

使用招聘或劳务中介时,工厂应确认中介具备合法资质,遵守RSCI招聘费政策,向员工提供合同,并不得向员工收取招聘、安置、办理、体检、交通或入职费用。

工厂还应掌握派遣员工的合同、工资、工时和费用扣除情况。派遣关系不能转移工厂对劳工标准的责任。

常见证据:

  • 各类员工合同样本和签署记录;
  • 招聘、晋升、薪酬、培训和纪律记录;
  • 投诉、调查、处分和防止报复记录;
  • 劳务中介营业执照、协议、付款凭证;
  • 派遣员工工资单、工时和员工访谈。

E章 员工参与

E.1 工会、员工委员会与集体谈判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员工有权成立或加入工会、员工委员会或其他代表组织。管理层不得威胁、歧视或干预员工组织活动,并应尊重集体谈判。

在工会活动受限的国家,工厂应支持员工通过替代员工委员会等机制表达意见。

E.2 申诉机制

工厂应建立免费、匿名、员工可知且易于使用的申诉机制,并配备书面处理程序。机制应覆盖正式员工、派遣员工和其他类型的员工,投诉人不应受到报复。

审核会核查投诉是否及时处理。RSCI详细指引把管理层在5个工作日内回应投诉作为符合性参考,并要求记录调查、纠正和回访。

常见证据:

  • 工会或员工委员会选举、会议和集体协议;
  • 申诉政策、渠道、表单和处理台账;
  • 过去12个月的投诉、调查、纠正和回复记录;
  • 匿名渠道测试及员工访谈;
  • 反报复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F章 工时与薪酬

F.1 工时记录

工厂应建立覆盖全体员工、员工可使用的工时记录系统。记录应正确、完整、可靠,并与门禁、生产、计件、工资和请假记录相互印证。不得存在两套工时记录。

F.2 正常工时与加班

项目 RSCI要求
正常工作时间 每周不超过48小时,或适用法律、集体协议中的更严格标准
正常与加班合计 原则上每周不超过60小时
连续休息 连续工作6天后至少休息24小时
加班 必须自愿
休息、假期与年假 符合适用法律和集体协议

设备故障、停电、原料短缺等不可预见事件可构成特殊情况,但节假日高峰、订单变更或缩短交期不属于特殊情况。工厂需要有恢复计划,并在合理期间把工时恢复到合规水平。

审核通常会抽取员工样本,查阅过去12个月中的3个月,包括至少一个生产旺季和一个月平均产量月份。工时违规比例会影响不符合项等级。

F.3 工资记录

工厂应保存至少12个月的工资记录。记录应包含基本工资、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每日工时、加班、周末和节假日工作、奖金、补贴、扣款及社保等项目。

员工应获得工资单,并能理解工资构成和计算方式。工资记录应与实际支付、银行流水、工时记录、计件记录和员工访谈一致。

F.4 工资支付

工资不得低于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应按法律或集体协议支付;没有法定或集体标准时,加班费率至少为正常工资的125%。

不得违法或不当扣款,例如收取工作服、个人防护用品、培训、入职、住宿或保留岗位的费用。年假、法定节假日、病假、产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应按法律执行。

常见证据:

  • 工时制度、排班表、考勤和门禁记录;
  • 过去12个月工资表、工资单和银行流水;
  • 计件记录、奖励方案、扣款规则和员工确认;
  • 最低工资、加班费率、社保和法定福利计算;
  • 综合工时或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协议。

重点底线

风险领域 需要优先排除
童工 未满最低年龄、年龄证明缺失或造假、儿童进入生产区
强迫劳动 扣押证件、收取招聘费、限制离职、债务束缚
工时 每周超过60小时、连续工作超过6天、强迫加班
工资 低于最低工资、少付加班费、工资延迟、违法扣款
员工参与 禁止工会、打击报复、申诉渠道无法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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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6-10-27 /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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