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4-禁止骚扰和虐待

工厂必须提供一个没有来自管理层或同事的骚扰和虐待的工作环境,且不使用任何形式的体罚。

工厂将确保提供一个尊重员工权利和尊严的工作场所。这包括确保不使用体罚或身体胁迫。
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在由工厂或劳务中介提供的住所,工厂不可以参与或纵容任何性骚扰或性虐待、猥亵或威胁动作、辱骂的腔调或言语、或者任何其它不受欢迎身体或言语接触,如欺凌。
特别是工厂应为各级员工包括管理层、主管和基层员工提供适当的培训,来确保一个没有骚扰或虐待的工作环境。

4.1 程序文件

a:工厂是否保持有关禁止骚扰、虐待和体罚的书面程序?

b:定义(非合规行为)和管理政策是否与禁止所有这些行为的意图一致?

4.2 培训

a:工厂是否有有效且强制性的计划,培训相关人员(包括所有负责管理工人的人员)了解工厂禁止所有形式的骚扰、虐待和体罚的政策和程序?

b:工厂是否向其工人提供关于禁止所有形式的骚扰、虐待和体罚的政策和程序的培训?

c:该培训对相关人员和工人进行多久一次?

d:上一次培训是在什么时候进行的?

4.3 惩罚

a:该政策是否包括合理的惩罚措施,用于对不合规和重复不合规行为的处置?

注意:该政策必须适用于所有工人的行为,特别强调对管理人员的行为。

b:该惩罚措施是否已有效地传达给工人?

c:工厂是否保留所有纪律处分的记录?

4.4 管理层签署声明

工厂的管理层是否签署了声明,确认他们理解工厂的反骚扰和虐待政策?

注意:如果工厂过去没有要求签署声明,则接受从某个日期开始签署声明的证据。

4.5 传达政策

a:工厂是否向工人和第三方服务(例如,保安、厨房服务)传达了禁止骚扰和虐待的政策?

b:工厂最近一次内部和外部进行这种传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4.6 鼓励报告骚扰或虐待事件

a:工厂是否通过有效的沟通设施政策,鼓励工人报告骚扰或虐待事件而不必担心报复?

b:如果有任何骚扰或虐待事件报告,它们是否及时得到解决?

c:请描述解决过程。

4.7 观察虐待迹象

在检查工厂时,是否注意到身体虐待的任何迹象(包括但不限于许多工人共有的身体特征),例如:

a:淤青?

b:明显的身体伤害(绷带或其他矫正包装、同一种医疗状况的夸张重复)?

c:孤立的工人?

d:明显的体罚或心理惩罚?

4.8 访谈工人

通过与工人的访谈,是否有任何关于:

a:口头虐待?

b:性骚扰?

c:威胁性的手势?

d:扣款纪律?

e:欺凌?

f:威吓?

g:其他方面的投诉?

最后更新时间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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