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S监管链条款:农场F1、供应链F2与CCS适用规则
RDS Section F规定农场须保存种蛋、雏禽、进出场禽鸟和种禽场监控记录,下游供应链则适用CCS的管理、数量平衡、隔离、分包和交易证书要求。RDS与CCS冲突时以RDS为准。

RDS Section F规定农场须保存种蛋、雏禽、进出场禽鸟和种禽场监控记录,下游供应链则适用CCS的管理、数量平衡、隔离、分包和交易证书要求。RDS与CCS冲突时以RDS为准。
RDS农场群体由法律实体和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成员须接受年度内部检查,认证机构再按风险抽取农场并审核全部小型屠宰场和种禽场。农场区域认证自2024年起停止受理新申请,现有范围继续受标准和程序约束。
RDS AW6要求屠宰场检查全部到场水禽、记录死亡和伤病情况、避免极端温度并确保先有效击昏再屠宰。允许电击昏后割颈或击晕枪,使用50Hz交流电击昏时每只至少130mA。
RDS AW5要求农场遵守适用动物福利法律,建立生物安全措施和书面兽医健康与福利计划,记录用药、死亡、伤病和安乐死,并对农场及运输人员开展动物福利培训。
RDS AW4禁止踢打、抛摔和抓拽禽鸟的羽毛、翅膀、头颈或腿部,要求装卸和运输过程保持通风、温湿度保护、合理密度、清洁车辆和适当照护。长途运输还须保障食物、饮水和随车人员。
RDS AW3要求每日至少两次健康检查、兽医访问、及时治疗伤病禽鸟,并禁止活拔、换羽采集、断喙和去爪等身体改变。无法恢复的伤病禽鸟须按规定及时人道安乐死。
RDS AW2要求鸭鹅获得遮蔽、清洁通风的栏舍、适宜温湿度、干燥垫料、充足活动空间、自然光照节律、可入水水域、六周龄起户外通道和天敌防护,原则上不得长期关笼。
RDS AW1要求鸭鹅获得符合年龄和需求的食物与清洁饮水,禁止强制喂食、生长激素和过度竞争,并规定白天持续供料及禽鸟不得长时间缺水缺食。强制喂食属于关键要求。
RDS 3.0的认证原则覆盖孵化场、农场、屠宰场、羽绒加工和最后一个企业间卖方,排除野鸟和回收羽绒。农场可采用单个农场、农场群体或农场区域认证;屠宰场审核适用于全部处理禽鸟,下游供应链适用CCS监管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