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S动物营养要求:饲料、饮水和禁止强制喂食

RDS AW1的目标是让水禽获得与年龄、品种和生产阶段相适应的食物与饮水,维持正常健康,防止长期饥饿、口渴、营养不良和脱水。条款载于RDS-101 V3.0。

强制喂食

AW1.1规定不得对水禽实施任何形式的强制喂食。农场不得购入曾被强制喂食的禽鸟,也不得把禽鸟外包给其他主体实施强制喂食。

强制喂食是RDS关键要求。关键不符合项会触发证书暂停或农场移除;初次认证中未关闭关键问题不得发证。

饲料与营养

条款 规范内容
AW1.2 须提供足够食物,满足营养需要并维持禽鸟良好状态。
AW1.2.1 白天须持续提供饲料。
AW1.2.2 在任何情况下,禽鸟不应连续超过8小时无法获得食物。
AW1.2.3 食物供给不得造成不当竞争。
AW1.2.4 不得使用生长激素。

饲料数量、喂料点、投喂频率和群体密度会影响禽鸟能否公平获得食物。RDS要求审核判断实际采食条件,而不只检查饲料库存。

饮水

AW1.3要求持续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标准建议管理者定期检测水质,并规定禽鸟不应连续超过8小时无法获得饮水。

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因素包括水源污染、附近农药使用、地表径流、藻类和泡沫、异常颜色、异味或粪便污染。水质检测和日常观察记录可用于证明供水系统的控制状态。

外包与来源

营养要求同时约束农场购入的禽鸟。农场如果收购曾被强制喂食的禽鸟,即使强制喂食发生在场外,也构成RDS不符合。农场把禽鸟外包给其他养殖主体时,外包活动也须保持RDS符合性。

审核边界

AW1主要检查饲料可获得性、供水、饮水器或料槽数量、竞争情况、饲料成分、用药和生长促进剂、购入禽鸟来源以及相关记录。RDS并未对全部水禽品种规定统一日粮配方,营养是否充足依禽鸟年龄、状态和实际健康结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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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6-11-07 / 阅读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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