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S在羽绒供应链中的客户认可,主要通过品牌和零售商的采购要求、认证供应链、交易证书以及产品声明规则体现。Textile Exchange不会为某个品牌签发“RDS认可客户”身份,品牌也不会因为加入Textile Exchange会员而自动获得RDS认证。
品牌为什么使用RDS
RDS 3.0同时覆盖动物福利和原料追溯:
- 农场须满足营养、饲养环境、动物健康、运输、管理和屠宰等要求;
- 活拔、换羽采集和强制喂食被禁止;
- 病伤禽鸟须及时治疗或人道安乐死;
- 羽绒羽毛从农场到最后一个企业间卖方须保持监管链;
- 每批认证交易通过交易证书证明投入和销售;
- 品牌和零售商可依据现行声明政策使用经批准的RDS声明。
RDS由The North Face、Control Union和Textile Exchange共同开发,The North Face在2014年标准完成后将所有权转交Textile Exchange。Textile Exchange公开资料将RDS适用于运动户外、服装、家纺和寝具等羽绒产品类别。
品牌使用RDS的常见身份
| 身份 | 典型角色 | 认证与声明关系 |
|---|---|---|
| 羽绒供应商或加工商 | 向服装和家纺企业销售羽绒羽毛 | 持有覆盖产品和工艺的SC,并按交易申请TC |
| 成品制造商 | 使用RDS羽绒生产服装、寝具等产品 | 持有覆盖制造工艺的SC,凭上游TC接收认证羽绒 |
| 自有品牌 | 决定最终产品品牌、标签和声明 | 作出产品相关RDS声明时须按CCS取得品牌认证并获批声明 |
| 非自有品牌零售商 | 销售已完成认证和标签的产品 | 不因零售身份自动成为RDS认证企业;不得自行附加未经批准的产品声明 |
| 采购方 | 在采购合同中指定RDS材料 | 通过供应链SC和TC核验实际认证状态 |
品牌认证的作用是让最终品牌对其产品声明和供应链控制负责。品牌未销售自有品牌、仅采购其他品牌已完成标签的成品时,与自行定义产品或品牌的角色不同。
产品声明规则
现行TE-301 V1.4声明政策将RDS声明纳入“assured claims”管理。产品相关声明须满足最低含量、认证链条、标志、许可证号、认证机构和声明审批要求。
RDS产品相关声明允许的羽绒羽毛认证含量范围为5%至100%,按产品重量计算。若羽绒成分混合,只允许与GRS或RCS认证的回收羽绒混合。RDS部分与回收羽绒部分应在交易证书中按各自比例列示。若产品含有其他填充材料,声明须明确RDS羽绒所在组件及认证比例。
企业持有有效SC是作出组织类RDS声明的条件;销售具体RDS产品还需要有效TC。已经通过认证的企业不得把“CCS认证”表述为“RDS认证”,也不得把RDS会员、供应商代码或SC编号当作产品交易证书。
市场认可与Materials Matter过渡
Textile Exchange于2025年12月发布Materials Matter Standard,但RDS官网确认该标准首版不纳入羽绒。品牌和羽绒生产商可以继续使用RDS,并按TE-301作出声明;现有RDS证书不会因Materials Matter Standard的发布而自动失效。
截至2026年11月7日,Textile Exchange公开知识库没有发布RDS终止日期或统一转换为Materials Matter证书的日期。RDS采购要求是否适用于某一品牌,仍以该品牌公布的采购政策、合同和产品声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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