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8-不使用童工

8.1

是否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受审计方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非法童工活动?

:::tip 在中国,童工,指的是年龄小于16岁的工人; :::

8.2

是否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作为招聘过程的一部分,受审核方已经建立了强有力的年龄验证机制,这可能不会以任何方式侮辱或不尊重工人?

8.3

是否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受审核方有足够的书面政策和程序来保护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剥削?

8.4

是否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受审核方有足够的补救政策和程序,以在发现儿童工作的情况下提供进一步的保护?

最后更新时间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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