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olvo Group和Volvo Cars共享沃尔沃品牌,但属于不同的公司集团,采购组织、供应商行为准则、供应商门户和审核流程均由各自管理。供应商无法因为已经通过其中一家公司的审核,就当然满足另一家公司的要求。
两家公司的业务边界
| 项目 | Volvo Group 沃尔沃集团 | Volvo Cars 沃尔沃汽车 |
|---|---|---|
| 公司集团 | AB Volvo及其子公司 | Volvo Car AB及其子公司 |
| 核心业务 | 卡车、客车、建筑设备、船舶和工业动力系统、金融及服务 | 乘用车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 |
| 常见品牌或业务 | Volvo Trucks、Volvo Buses、Volvo CE、Volvo Penta、Mack Trucks、Renault Trucks | Volvo品牌乘用车 |
| 供应入口 | Volvo Group Suppliers | Volvo Cars Suppliers |
判断适用要求时,应以合同抬头、采购订单、供应商代码和采购联系人所属法人主体为准,而不是以产品是否使用VOLVO商标为准。
准则和审核体系不同
沃尔沃集团
沃尔沃集团采用KEP 6《Supply Partner Code of Conduct》,覆盖人员、资源、气候、商业伦理和合规。SAQ用于供应商自评,结果进入供应商选择;高风险国家的新直接材料供应伙伴会接受现场CSR审核,现有供应伙伴也可能被要求接受风险导向审核。
现场审核可由沃尔沃集团内部团队执行,也可由沃尔沃集团委托独立第三方执行。审核依据是沃尔沃集团自己的准则,不以RBA VAP作为所有供应商的统一现场审核标准。
沃尔沃汽车
沃尔沃汽车采用《Code of Conduct for Business Partners》,要求所有业务伙伴遵守人权、劳动、健康安全、环境、商业伦理和负责任价值链要求。基本尽责管理覆盖所有直接签约供应商,包括SAQ、风险筛查和现场走访;高风险供应商接受RBA VAP或同等标准的第三方现场审核。
沃尔沃汽车的具体审核实绩见沃尔沃汽车供应商审核,ESG目标和年度数据见沃尔沃汽车ESG战略。
电池供应链采用另一套专项方法:依据OECD矿产尽责指南、与EU电池法规对齐的ESG模块,以及矿山适用的IRMA标准或同等方案。
SAQ周期不同
沃尔沃集团2025年报告说明,供应商SAQ评估有效期为三年,问卷会定期更新。沃尔沃汽车要求现有直接供应商每两年完成一次SAQ,并由外部评估方验证回答和证据。
供应商不能把集团SAQ结果直接提交给沃尔沃汽车,也不能把沃尔沃汽车的SAQ复用于集团而不核对问题版本、场所范围和采购主体。两个平台中的公司名称、地址、DUNS编号、员工人数和证据必须保持一致。
审核结果如何转换
| 已完成的审核 | 可否直接用于另一家公司 |
|---|---|
| 沃尔沃集团CSR审核 | 不能自动用于沃尔沃汽车,需由沃尔沃汽车按RBA VAP或同等标准确认 |
| 沃尔沃汽车RBA VAP | 不能自动视为满足沃尔沃集团KEP 6,需由集团采购或审核团队确认 |
| 第三方SMETA、BSCI或其他审核 | 不因报告名称相同而自动认可,需核对范围、标准、版本、场所和整改状态 |
| ISO 14001或ISO 45001证书 | 可作为管理体系证据,不能单独证明劳动条件、工时、工资和申诉机制合规 |
供应商的内部管理方式
同时服务两家公司的供应商,应把客户要求分成两套主数据:
- 按法定采购主体建立客户档案和适用准则;
- 按供应场所而非集团总部完成SAQ和审核;
- 分别保存审核报告、发现项、整改证据和关闭确认;
- 在内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标记“Volvo Group”“Volvo Cars”,避免混用;
- 发生组织、地址、工艺、产能或次级供应商变化时,分别通知对应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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