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 ESCP审核清单 V4.1的第二章,共 4 个检查点,重点是企业廉政制度、责任分配、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沟通。
政策与责任
| 条款 | 检查点 | 合规要求 |
|---|---|---|
| 2.1.1 | 工厂是否制定企业廉政政策 | 政策应覆盖贿赂、贪污和欺诈,适用于工厂及其招聘中介或代理,并说明违规报告渠道 |
| 2.1.2 | 是否指定专员负责执行廉政政策 | 指定人员应了解政策内容并负责落实,审核员可以访谈其执行情况 |
培训
条款 2.2.1 要求采购人员、与认证机构有接触的员工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不道德行为的岗位接受廉政培训。即使工厂没有书面政策,相关人员也必须接受政策内容培训,培训内容和记录应准确保存。
商业伙伴管理
条款 2.3.1 要求工厂向分包商、劳务派遣机构、招聘中介以及清洁、保安、仓储、餐饮等服务供应商传达法律和 ESCP 要求。工厂应保留准确、最新的分包商名单,并把负责任招聘、禁止强迫劳动等要求纳入合作管理。
审核边界
本章主要核查制度、人员认知、培训记录和商业伙伴沟通,不替代第一章的审核透明要求。任何以利益影响审核的行为仍会按审核干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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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6-11-04 / 阅读次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