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 ESCP审核清单 V4.1的第十章,共 12 个检查点,覆盖员工权利政策、员工代表、管理层沟通、自由结社和 ESCP 关爱热线。
政策
条款 10.1.1 要求工厂制定注明日期的员工权利政策,写明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指定责任人,并以当地法定语言张贴。条款 10.1.2 要求政策向全部员工传达,员工知道遇到问题时可以向谁求助。
员工代表与沟通
| 条款 | 主要要求 |
|---|---|
| 10.2.1 | 建立并使用有效沟通渠道,如申诉程序、意见箱、电子邮箱或员工代表 |
| 10.2.2 | 员工代表由员工自由选举产生,能够代表全部员工 |
| 10.2.3 | 员工代表与其他员工受到平等对待 |
| 10.2.4 | 指定管理层代表负责与员工代表和员工沟通 |
| 10.2.5 | 员工代表了解 ESCP 对工时、工资、强迫劳动、加班等事项的要求 |
| 10.2.6 | 员工代表与管理层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保存会议记录 |
| 10.2.7 | 管理层对员工提出的问题采取有效行动,并保留处理证据 |
自由结社与关爱热线
条款 10.3.1 禁止管理层无理干扰或惩罚工会活动,不得因员工参加工会活动而处分、解雇或扣减工资、工时和福利。
条款 10.4.1 要求工厂向员工提供 ESCP 关爱热线信息,并发放热线卡片或张贴最新海报。条款 10.4.2 禁止擅自修改 ESCP 提供的热线卡片和海报。热线号码、服务范围和申诉渠道见ESCP工人关爱热线与申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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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6-11-04 / 阅读次数:3


